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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教育部為為推展家庭共學母語(本計畫所稱母語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平埔族群語言、馬祖語及新住民語)及因應現代多元文化家庭需求,以促進家庭關係融洽、自我認同與社會尊重和諧,爰辦理旨揭補助計畫。
二、辦理方式:
(一)母語類別:臺灣台語、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言、臺灣平埔族群語言、馬祖語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族語及新住民語(越南語、印尼語、泰語、緬甸語、柬埔寨語、菲律賓語、馬來西亞語)
(二)師資:由學校聘請具備上述母語相關合格證照或相關專長之人員。
(三)方式:以研習、課程、培訓、研討會、講座、讀書會、親子活動、故事繪本等多元型態進行。
三、辦理期程:自核定日起至當年 12 月 31 日止。
四.有意參加的家長請於 114.12.31(三)前洽詢本校輔導室資料組,或電話 5952155-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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