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一、依據教育局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8月27臺教國署高字第1140084626號函辦理。 二、申請對象:該會為提升顏損及燒傷者之生活品質與自我價值,促進健康、安全及平權的社會環境為宗旨。為鼓勵顏面損傷及燒傷之學子努力向學,特設置陽光獎助學金在學子女申請。 三、申請時間:114年9月1日起至114年9月30日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