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辦理。
二、多元教育輔導措施(慈輝班、資源式中途班)計畫期程: 114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
三、旨揭送件如下:
(一) 申請表(需核章)1 份。
(二) 申請表所述之相關附件各 1 份:
1. 實施計畫(需核章)
2. 專業人員名冊(含師資安排及師資背景來源,可明列於計畫中)
3. 經費概算表(共 2 份, 1 份報國教署版本(附件 2), 1 份報教育局版(附件 3),報國教署版本僅永仁慈輝班有人事費項目,資源式中途班之導師費歸類於業務費,教育局版本需註明資本門年度。
4. 高關懷學生名冊(學生姓名請匿名)。。
5. 如有其他相關附件(如相關會議紀錄、學校學生狀況背景分析等),請於申請表上敘明清楚。
四、上述資料請於114 年 2 月 7 日(星期五)前紙本核章送本局學輔校安科顏怡玄收,以郵戳為憑,並於信封註明「申請 114 學年度多元教育輔導措施」,為利及早彙整各校資料。
五、請各校經費概算表之項目名稱務必參照「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輔導工作原則之經費補助基準表」辦理,勿自行增列或修改非表訂之項目名稱。
六、本案聯絡人: 顏怡玄科員(網電: 99512 ;信箱: yenihsuan@tn.edu.tw)。
七、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中輟生預防追蹤與復學輔導工作原則(含附件)請參考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24363,教育部補捐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請參考 https://edu.law.moe.gov.tw/LawContent.aspx?id=FL008371 。
八、檢附申請表範例及補助經費相關資料各 1 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