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體育署 111 年 2 月 18 日臺教體署學(二)字第 1110005728 號函辦理。
二、摘錄旨揭計畫重要資訊如下,其餘詳如適應體育特色教學成果計畫:
(一)申請資格: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惟申請單位同一年度辦理相同性質計畫以補助 1 次為原則。
(二)受補助對象:本市所屬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已獲「111 年適應體育教學精進計畫」學校除外)。
(三)申請期限:自即日起開放申請,至 111 年 3 月 11 日止。如有欲申請者,請備文併附「111 年度適應體育
特色教學成果計畫書」等文件,於 111 年 3 月 1 日前函送至本處辦理。
(四)111 年度預定補助 4 案,每案補助上限為新臺幣 12 萬元(經常門經費),以協助學校發展特色適應體育
教學,包含:適應體育教師增能研習暨教案撰寫、籌備並辦理校內共融式體育賽會(建議有集中式特教
班學校申請)、發展適應體育教學模式及實作 3 種類型。
三、本案如有其他問題,請逕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特殊教育中心/教育部體育署適應體育發展中心,
郭鴻霖專任助理,電話:(02)7749-5301 ,電子信箱: lac.ntnu@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