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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淑華 - 教務處 | 2022-01-12 | 點閱數: 148
主旨:檢送本市「111 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績優人員初選計畫」1 份(如附件),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2 月 23 日臺教授國字第 1100168924 號函暨本市 110 學年度國民中小學學生學習扶助整體行政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宣導及推廣學習扶助之實施成效,表揚擔任推動且持續投入之團隊,教學用心且成效卓越之教師,以及學習態度積極正向,學習成效進步,持續努力之學生,爰辦理本次初選計畫。
三、旨案初選計畫相關資訊如下:
(一)評選組別:分為「領航團隊獎」、「鐸聲伴學獎」、「學習潛力獎」等 3 組。
(二)送件期程:請於 111 年 2 月 25 日(星期五)前備妥書面資料一式 4 份及電子檔光碟 1 份掛號寄至本市安平區安平國小教務處(地址:臺南市安平區怡平路 392 號)。
(三)評選方式:採書面評選(必要時得進行教學現場實地訪談),將於 111 年 3 月 25 日(星期五)前公告得獎名單。
(四)本案獲選為優等者,需代表本市推薦參加「教育部 111 年度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學習扶助績優人員評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