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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鄞蔚慈 - 教務處 | 2022-01-03 | 點閱數: 140
六年級學生 111 學年度將就讀高雄市公立國中者,請於1/10(一)前持戶籍謄本教務處註冊組辦理登記。
敬請六年級導師協助轉達,謝謝!
 
說明:
一、依據高雄市政府教育局 110 年 12 月 21 日高市教中字第 11039438600 號函辦理。
 
二、倘各校有應屆畢業生設籍於高雄市,且欲返回該市就讀國中(不含私立國中)者,請填寫旨揭表格,於 111 年 1 月 14 日前紙本核章免備文逕送高雄市該學區所屬國中辦理新生入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