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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 鄞蔚慈 - 獎助金申請 | 2021-10-22 | 點閱數: 185

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單親清寒家庭子女努力向學, 特訂定本要點。

二、設籍臺南市(以下簡稱本市)四個月以上,在本市公立國民小學(以下簡 稱學校)具有學籍之學生(一年級新生除外),應符合下列資格者,得申 請水筆仔勵志獎學金(以下簡稱獎學金):

(一)單親家庭且經導師認定家境清寒。

(二)上學年度各學習領域均達甲等以上。

三、獎學金申請名額,依學校普通班班級數核給,本校額度三名

四、校內申請截止日期: 10/26(二)中午 12 點前。

五、每名獎學金為新臺幣二千元。

六、申請獎學金,應檢附下列資料:

(一)申請書一份。-->導師提供

(二)前一學年成績證明書一份。-->學校提供

(三)在學證明書一份。-->學校提供

(四)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一份。-->導師提供

七、當年度已領取政府、其他民間機構或學校設立之同額以上獎學金者,不得提出申請,重複領取者本局得取消其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