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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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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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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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主旨:函轉客家委員會「110 年度客語能力各級認證日程表」1 份,請惠予公告並轉知鼓勵所轄(屬)公教人員、學生及民眾踴躍報考,並請於規劃 110 年度相關活動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以避免影響考生權益,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會 109 年 9 月 29 日客會文字第 10961012352 號函辦理。
二、依客家基本法第 9 條第 2 項規定:「服務於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之公教人員,應有符合服務機關所在地客家人口之比例通過客語認證」。為鼓勵全民學習客語、推動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以促進客語重返公共領域,請貴機關規劃 110 年度相關活動儘量排除認證日程,並轉知及鼓勵所轄(屬)機關(構)、學校、單位同仁及民眾屆時踴躍報考客語能力各級認證,亦請惠予公告及協助宣傳相關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