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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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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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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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主旨:有關「中華民國 108 年全國語文競賽」第一階段命題公告及「臺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網址更新等案,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臺北市政府 108 年 6 月 25 日府授教終字第 1083057928 號函辦理。
二、旨揭第一階段公告命題項目為:
(一)閩南語朗讀、客家語朗讀(皆包含國小組、國中組、高中組、教師組及社會組)。
(二)原住民族語朗讀(僅包含國小組、國中組及高中組)等 3 項目。
五、請協助轉知所屬,如有修正建議,請貴校填寫競賽內容修正建議表(如附件)後,於 108 年 7 月 16 日(星期二)下午 5 時前回傳以下檔案:
(一)電子檔:以電子郵件方式逕寄本局社會教育科劉小姐(信箱: rachel@mail.tainan.gov.tw),信件主旨請填:『108 年全國語文競賽【競賽內容】修正建議』,逾期恕不受理。
(二)紙本核章:於上開期限前,傳真( 06-6372147 )或郵寄(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 36 號)至本局社教科劉小姐收。